沉降缝设置原则: (1)建筑平面转折部位; (2)高度差异或荷载差异处; (3)长高比过大的砌体承重结构或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的适当部位; (4)地基土压缩性有显着差异处; (5)建筑结构(或基础)类型不同处; (6)分期建造房屋的交接处。 沉降缝的宽度与地基情况及建筑高度有关,地基越软的建筑物,沉陷的可能性越高,沉降后所产生的倾斜距离越大。 施工缝【construction joint】指的是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,因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浇筑而在先、后浇筑的混凝土之间所形成的接缝。 施工缝并不是一种真实存在的“缝”,它只是因后浇筑混凝土**过初凝时间,而与先浇筑的混凝土之间存在一个结合面,该结合面就称之为施工缝。因混凝土先后浇注形成的结合面*出现各种隐患及质量问题,因此,不同的结构工程对施工缝的处理都需要慎之又慎。 施工缝:因施工组织需要而在各施工单元分区间留设的缝。施工缝并不是一种真实存在的“缝”,它只是因后浇注混凝土**过初凝时间,而与先浇注的混凝土之间存在一个结合面,该结合面就称之为施工缝。 施工缝的位置应设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和便于施工的部位, 且应符合下列规定: 柱应留水平缝, 梁、板、墙应留垂直缝。 ( 1) 施工缝应留置在基础的**面、梁或吊车梁牛腿的下面、吊车梁的上面、无梁楼板柱帽的下面。 ( 2) 和楼板连成整体的大断面梁, 施工缝应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mm~30 mm 处。当板下有梁托时, 留置在梁托下部。 ( 3) 对于单向板, 施工缝应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。 ( 4) 有主次梁的楼板, 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, 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中间1/3 的范围内。 ( 5) 墙上的施工缝应留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/3 范围内, 也可留在纵横墙的交接处。 ( 6) 楼梯上的施工缝应留在踏步板的1/3 处。 ( 7) 水池池壁的施工缝宜留在高出底板表面200 mm~500 mm 的竖壁上。 ( 8) 双向受力楼板、大体积混凝土、拱、壳、仓、设备基础、多层刚架及其他复杂结构, 施工缝位置应按设计要求留设。